}

【行业动态】药房托管,真的让医和药分开了吗?

2016-09-01 admin

近日,青海出台禁令,医疗机构不能再进行药房托管或承包;而此前,恰好黑龙江发文鼓励药房托管,两个截然不同的规定使得药店圈再度聚焦“药房托管”的利与弊、参与者的得与失、风险与机会

参与者的得与失

市场得消费者

成本高失受制于医院

政策风险:变相的“以药养医”——不符合医改方向

优势:“放长线钓大鱼”——抢占医药分开先机

8月15日,青海省卫计委在官网上发布通知,明文规定“严禁医疗机构进行药房托管或承包”,“已经出租的、变相出租承包的或者违规合作项目,必须立即取消或终止”。

无独有偶,8月9日《黑龙江日报》也刊登了该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进展,明确“在符合国家总体改革方向的前提下,对药房托管采取先行试点推动。”

两项截然相反的规定将医院药房托管的话题再次推进了舆论漩涡,成为近期各方争议焦点。

在我国,药房托管业务已推行十余年。作为对医药分家的重要探索,药房托管已在部分地区逐步推进,但对它的争议也从未停止。究竟药房托管在全国实施情况如何?各方争议的焦点又是什么?

东边日出西边雨,医药公司忙圈地

药房托管,是指医院药房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医院以契约形式,将其交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

正是这样一种“有偿”的经营和管理,一直被业内诟病为变相的“以药养医”,是容易滋生权力寻租、行贿受贿、市场垄断的温床。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向记者透露,青海出台禁令实则“事出有因”。青海是国内做药房托管较早的省份之一,然而医院在多年的托管过程中,忽视管理,药房托管逐渐演变成相关医务人员变相创收的“腐败通路”,最终多人被问责,托管业务也被取缔。

而更早前,湖北省医药圈也曾联名抵制药房托管。不满的核心就在于意见稿中规定的保证金条款,以及托管双方明确分成比例的药品利润。这两项被认为会增加药品流通成本,药品或将更贵。

然而,尽管争议很大,但在医院实行零差率、降低药占比以及国家医药分开的大趋势下,药房托管依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此前就有媒体披露,我国已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包括康美药业、国药控股、华润医药、三九集团在内的29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了数百家医院药房托管。

在广东,药房托管早有范本。今年4月,华润医药以总投资25亿元的金额先后换取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广东省人民医院的药房管理权。然而“拿下”医院药房数量最多的当属康美药业。据了解,继广东普宁、惠来,吉林通化,辽宁本溪等地后,去年末,康美药业还托管了广东怀集县辖区内的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药房。

社会药店不缺席,一心堂和先声再康早有布局

在我国医药公司“忙圈地”的形势下,部分社会药店也积极布局药房托管业务,如一心堂和先声再康。

为了迎接医药分开,一心堂早在2002年就着手托管医院药房,其药房托管主要有三种:一是全盘托管医疗机构药房,包括其门诊和住院部药房;二是仅托管医疗机构的门诊药房,住院部药房的经营权和所有权仍归医疗机构所有;三是院店结合方式,即一心堂将药房开到医疗机构内部,对外是一心堂大药房,对内则是医院药房。

同样采取院店结合方式的还有先声再康。先声再康董事长杨孝华告诉记者,除了2011年底通过招标竞争方式托管了南京杏苑省中医院药房外,先声再康又陆续在两家医疗机构内开了自己的药房,目前一共是3家,年销售额保持在4000万~5000万元之间。

“院店结合的托管药房,在商品结构上更侧重医院临床用药的需求,还要充分发挥零售药店药事服务管理的优势,根据患者用药、疾病恢复情况等为其制定个性化养生方案,将医院流动性强的患者转变成自己的忠实客户。”杨孝华介绍,托管药房的处方药品规约3000余种,较院外药房多了近1000种。此外,医院不能经营但又确实需要的医疗器械、养生保健产品,也是医院合作药房的主要经营方向。

对于业内关心的处方外流问题,杨孝华与医院的解决方式是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系统。医生开处方单时可在其电脑内查询托管药房的产品信息,患者可直接凭处方在托管药房购药。

资质难获取,托管主流仍是医药公司

既然药店托管医院药房已经有了成功范例,为何在业内仍没有大规模推广呢?

淮安广济董事长朱华林道出了个中缘由:“资质难获取。”曾一度,朱华林也有过与医院合作药房托管的美好愿景,但是现在,她已经失去了耐心与兴趣。“在医院零差价、降低药占比等趋势下,医院开出了越来越高的托管要求,包括高额的药物差价返点协议、水涨船高的铺租与人员工资、必须经药剂科审核的经营品种数与品规等。除非医院放低条件,否则社会药店很难获得药房托管的资质。”

药品零售行业资深专家代航对此表示认同,“药房托管主要是医药商业公司的一种新业务模式探索,零售药店——特别是一些规模不大的药店在医院品种、利益关系协调等方面并不具优势。”同时,代航还指出,国家推进药房托管的初衷是试图推进医药分开,但事实却与此相悖,在国家对医院药品零差率的财政补偿仍然有限的情况下,不少医院意欲借托管方获益。

事实上,在多年的药房托管实践中,无论各方动机如何,托管模式如何改变,但是关键细节却从未改变:院内药房的产权仍归属医院,托管企业只是在经营上做文章,而且必须按一定比例上缴利润分成。

史立臣表示,药房托管并没有从根本上切断医院的利益链条,而且由单一企业做单独托管,这就有了商业垄断之嫌,结果也将导致药企支付更高成本、患者支付更高费用的最终结果。“因此,黑龙江的试点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协调好医院、托管方、药企、消费者的多方利益。”

对此,武汉秋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创办人尚锋则更愿意把此模式形容为“放长线钓大鱼”,他认为:“医药分开是大势所趋,国家资源以及患者需求将更多地向社会药房转移,如果国家或地方有政策上的支持,即便短期内亏本经营,社会药房依然会积极参与其中。”